近似商标追偿啊,调解获高赔偿|得法案例

得法案例是得法基于办案经验出品的系列专业文章。

 

作为提供批量化法律服务的科技公司,得法年均运营数万起案件,从批量中精选典型,从个案解读延伸至共性问题,这些案例呈现各领域批量案件的典型争议焦点、裁判要点及解决思路。

 

期待与广大法律同行分享得法案例,为企业在相似法律问题的解决中提供灵感。

 

 

 

一、案情简介

 

 

原告系“大艺”在电动工具第7类的注册商标权利人,被告在淘宝上经营“大艺通用电动工具工厂直营店”中销售电动工具产品,店铺名称使用“大艺通用”,商品链接中多处突出使用“大艺”标识,销售的商品实物上亦以“大艺通用”作为商标标识,侵权销售额1万元左右。

 

经查,被告关联公司在第7、9、35类等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大艺通用”商标。原告认为“大艺”与“大艺通用”构成近似商标,且其在网站上突出使用“大艺”二字,弱化“通用”二字,“大艺”为其主要商标识别部分,即便被告申请注册“大艺通用”亦无法对抗其商标权利,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最终以被告注销店铺名称、赔偿原告13万元经济损失结案。

 

 

 

二、案例评析

 

 

本案具有一定典型性,主要在于用调解技巧实现了较高维权金额的突破。

 

司法实务中大多判例显示,商标侵权判赔额采取法定赔偿的方式,法官一般会根据侵权销售额、侵权时间、侵权恶意程度等多种因素进行酌定赔偿。其中侵权销售额为重要参考因素,本案侵权销售额较小,仅1万元左右,但最终以高于侵权销售额10倍以上的赔偿金额结案。由此可以看出,在本案中,律师及知产运营团队在权利人商标知名度上的举证、与被告的磋商中付出的较大努力。

 

在前期的诉讼策略中,由于侵权销售额较少,若想实现较高的赔偿额需从权利人的损失上的举证上多下功夫,律师及百事通法务案件运营团队通过举证原告所获得的荣誉,原告在品牌推广上的审计报告、驰名认定批复文件等,证明了原告商标的知名度。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已做了多番努力,比如向被告披露驰名商标平均判赔金额的释明,提高被告的赔偿预期,最终实现较高的和解金额。

 

 

 

三、案例延伸

 

 

在他人已有注册商标中加通用词汇,并突出使用他人商标,以此来规避商标侵权,仍然构成商标侵权。

 

本案中,被告注册“大艺通用”,考虑到原告商标的知名度,以及原被告属于相同行业从业者,被告屡次注册近似商标,可能构成恶意注册。

 

其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突出使用“大艺”二字,弱化“通用”二字,“大艺”为其主要商标识别部分,而“通用”二字并不能起到所谓的识别作用,是对商品功能或型号的描述,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构成近似商标。

 

 >> 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十条。

 

 

声明:本案例仅供交流参考,不代表上海百事通法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有关问题的法律意见。案例中适用的法律为案件审理时的法律法规。任何仅依照本案例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做出的作为和不作为决定及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自行负责。

 

 

 

-End -

来源:百事通法务

 

 

关于得法

得法(上海百事通法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法律科技 (Legal Tech) 行业的倡导者和创新者,国内大规模定制化纠纷解决方案提供商。 

 

得法在多年积累的法律科技能力以及大规模法律服务运营实践的基础上,开创性地将企业级SaaS技术与案件深度运营结合起来。在实现大规模纠纷解决的同时,以法律大数据服务于个案处理,面向企业提供专业的深度定制化法律事务解决方案。

 

得法开创了法律服务市场的新模式,累计运营各类案件超20万件。

 

联系我们:

电话:021-54278002

邮箱:fwmarket@bestone.com